今年首例母嬰垂直傳染李斯特菌 感染途徑與症狀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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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W健康
發布時間:2024-05-07 19:30:00

【NOW健康 連慧婷/台北報導】衛福部疾管署公布今年首例母嬰垂直傳染李斯特菌症個案,疫調顯示,母親於懷孕期間,沒有旅遊史,但曾食用生菜沙拉、切片水果等生食,以及隔餐食品、即食食品,但李斯特菌症潛伏期較長,已經無法釐清可能感染源,母親、女嬰在住院2週後康復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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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菌症是什麼? 常見症狀與感染途徑這裡看


疾管署預防醫學辦公室主任林詠青表示,李斯特菌普遍存在於泥土、汙水、蔬菜、市售肉品,也可存在於部分無症狀的人類、哺乳類動物及鳥類腸道,主要經由食用遭汙染的食物感染。國內曾於經包裝的即食肉品檢出此菌,另生魚片、生菜沙拉、切片水果、沒有消毒的乳製品、沒有加熱的隔餐剩菜,也屬於高風險食品。


▲什麼是李斯特菌症?(圖/疾管署提供)


患者感染後病況嚴重程度,與其免疫狀況有關,免疫力正常者不易受到感染,感染後僅出現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不過,年長者、免疫力低下者、孕婦、胎兒及新生兒感染後,則可能引發侵襲性感染,導致敗血症及中樞神經系統感染,伴隨死亡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孕婦感染李斯特菌,可能會造成流產、死胎、早產,或是於生產時感染胎兒,引起新生兒侵襲性感染。


今年累積51例李斯特菌感染病例! 以這年齡層為大宗


疫調顯示,該個案母親今年4月中旬懷孕34周,因發燒、倦怠與腹痛而就醫,檢查發現,白血球及發炎指數偏高,合併胎心音異常、羊膜破裂,醫院緊急安排緊急剖腹產;女嬰出生後,活動力不佳及臉色蒼白,收治於新生兒加護病房。經過檢驗後,母女確診李斯特菌感染,研判為母嬰垂直傳染。


疾管署疫情中心主任郭宏偉表示,今年截至5月6日,國內累計51例李斯特菌症確定病例,僅略高於2020與2022年同期,分別為46例與47例,整體趨勢與往年相較無明顯上升,以60歲以上個案為多,占78%,其中1例為出生未滿1個月的新生兒。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指出,李斯特菌症自2018年列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統計累計病例,男性病人略多於女性,年齡分布上以70歲以上者為多,占47%,60歲到70歲則占24%,另新生兒個案(出生未滿1個月)累計14例,其中出生至發病日小於3日(含)者占93%。


食物放冷藏也難防李斯特菌 保持良好衛生習慣才能降低感染風險


由於李斯特菌在冰箱冷藏(4℃)環境下,仍可生長增殖,需加熱至72°C以上才能殺死。曾淑慧提醒,婦女於懷孕期間,應做好個人飲食與手部衛生,避免食用即食肉類加工品、剩菜及生菜沙拉等,或者於食用前充分加熱;若有發燒、頭痛、噁心、腹瀉等症狀,請儘速就醫。


▲如何預防李斯特菌症?(圖/疾管署提供)


此外,李斯特菌症仍無疫苗可預防,民眾應落實於飯前洗淨雙手、食物徹底煮熟,避免生飲生食,而食物貯存、烹調及製備過程也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汙染。


# 首圖來源/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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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禁! 醫療院所5/19起不再強制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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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
發布時間:2024-05-08 18:16:00

醫療院所口罩令實施已逾千日,19日起進醫院不用強制戴口罩了!疾管署今(8)日表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今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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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說明,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新常態,疾管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於本年5月8日提至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調整說明如下:

一、民眾

  1.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2.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
  3.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的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

二、醫療照護機構

  1. 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
  2. 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
  3. 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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